所党委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

发布时间: 2014-09-02 文章来源: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做好四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创组发【201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所开展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两项重点工作情况小结如下: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兰电所)在九月份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我所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我所全体党员在9月上旬开展了共产党员公开承诺,88名党员结合本人的岗位和实际工作,做出了以“工作争先、业绩争先”和 “五个带头”及“五个方面”为目标的承诺。每位共产党员的公开承诺书,经各党支部签署意见,报党委批准(备案)。 9月中、下旬,我所全体党员的承诺书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在各党支部所属区域内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员工的群众监督评议。 9月26日完成了兰电所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编制工作,该评议表主要包括对党员公开承诺内容的评价和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评价(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评价和综合评价);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和汇总工作。一、群众评议工作情况 9月下旬,我所将统一印制的群众评议表,分发到各党支部,要求各党支部在9月底前组织本支部范围内5名以上群众进行评议,10月10日前将群众评议结果汇总;群众评议表主要涉及对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和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评议(七个方面和综合评价)。经统计各支部群众评议结果如下: 第一党支部党员总数28名,6名群众代表对本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认为内容很好或好的占100% ;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良好以上占 90.5 %;合格占9.5 %。 第二党支部党员总数15名,5名群众代表对本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认为内容很好或好的占100 % ;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良好以上占90.7 %;合格占9.3 %,群众对我所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价良好。 第三党支部党员总数18名,5名群众代表对本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认为内容很好或好的占85.6%;认为一般占14.4%,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良好以上占83.3%;合格占14.4%;不合格占1.1%。 第四党支部党员总数15名,5名群众代表对本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认为内容很好或好的占81.3% ;认为一般占18.7 %,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良好以上占70.7%;合格占29.3 %。 第五党支部党员总数12名,5名群众代表对本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评议:认为内容很好或好的占86.7% ;认为一般占13.3%,对党员在日常工作的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良好以上占80%;合格占20%。 总体来讲我所26名群众代表,对各支部党员的公开承诺内容和党员在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情况良好。二、领导点评工作情况 我所领导点评工作将在10月中旬开展,领导点评工作将分级次进行,即: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对本支部普通党员进行点评;党委书记及副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党委副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进行点评;党委书记对党委成员进行员点评。现就领导点评的内容正在做相关准备,待工作结束再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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